地理
一、考试性质与对象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全面衡量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的考试。其主要功能一是引导普通高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必修和选修课程教学要求,检测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监测、评价和反馈高中教学质量;二是落实《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高中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又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高中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每年开考2次。考试的对象是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在校学生,以及相关的往届生、社会人员和外省在我省异地高考学生。 《高中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暨高考选考科目考试标准》是依据《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地理》(2014版)的要求,按照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选考科目考试的性质和特点,结合本省高中地理教学的实际制定而成的。 二、考核要求 (一)知识考核要求 地理学科知识考核要求划分为“识记”、“理解”、“简单应用”、“综合应用”四个认知层次。
(二)学科能力考核要求 地理学科命题注重考查考生的地理学习能力和学科素养.即考生对所学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1.应用地理基础知识的能力 (1)了解重要的地理事物和现象的名称、分布以及重要地理数据。 (2)理解重要的地理概念、地理原理和地理规律。 (3)了解我国及世界各大洲、部分国家的主要地理特征。 (4)了解当前国内外发生的重要事件及其蕴含的地理学科知识。 (5)了解并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国外在资源开发、经济和人口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2.掌握地理基本技能和方法的能力 (1)阅读各类地理图表、文字和数据资料,获取地理信息。 (2)设计和绘制地理图表.进行各种地理计算。 (3)对地理思维进行文字准确、条理清楚、逻辑严密的表述。 3.注重地理思维的能力 (1)分析、比较和归纳不同区域的主要地理特征。 (2)分析、解释各类地理事物的空间结构、联系及其发展变化规律。 (3)分析和评价各类地理资料,分析、评价和反思人类在地理环境中的各种活动,发现地理问题,解释地理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三)品质考核要求 考试内容主要是从地理认知的视角来表述“知识与技能”的内容,但其中也表明地理学习“过程与方法”的要求。在这些内容要点的落实过程中,还应关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目标,关注人口、资源、环境和区域发展等问题,从而积累并提升学生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以利于学生正确认识人地关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观念,珍爱地球,善待环境。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 1.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湘教版《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修)》地理Ⅰ、Ⅱ、Ⅲ以及选修Ⅴ《自然灾害与防治》、选修Ⅵ《环境保护》等模块的有关内容。 2.对所列考试内容的考查程度不超过《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和《浙江省普通高巾学科指导意见·地理》(2014版)规定的要求。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下表。 地理I 第一章 宇宙中的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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