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来读《回家记》(下)
11楼 正文第20节 P168-195
认同感的三个来源
我所说的历史、地理和语言都是些什么东西呢?这几个领域里的知识都有公开性和私密性两个要素,这一点是我们必须了解的。说它们具有公开性是因为它们都是学校里的课程,学生们是要正经八百地学习一番的。如果一个民族不确定自己的认同感是什么,那就应该好好去学一下自己的历史和地理,而且还应该确保自己的语言仍然在使用。关于自我的整体感觉能够通过这种方法得以强化,其作用类似于保留或者强化民族服饰、民族食品和民族舞蹈。不过,除了这些正式传承下来的知识以外,历史、地理和语言也可以体现在更深层次的东西上面,传授方式并没有一定之规。历史可以是故事和传说,一个人可以在孩提时代听大人讲起,或者是从大人那里偷听过来;历史也可以是人们对世代相传的实践活动和部族仪式的经常性参与,这就不仅仅是像演出里面的布景那样简单,也不仅限于通过挖掘自我意识和在舞台上重现过往经历的方式去巩固认同感。地理是人与地方的紧密结合,人们通过感官和行为来对地理有一个基本的认识,通过日复一日维持生计的活动对地理产生实践性的理解,通过使用带有情感色彩的词语和各种肢体语言对地理产生情绪性的理解。语言可以建立或者维系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联性,并以这种功能作为面部表情和其他肢体语言的补充。但同时语言也是世界的概念化和图景化的产物,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独特要素。理解了历史、地理和语言的公开性和私密性之后,这三者共同承载了一个民族强大的自我意识。而只要某个个体被该群体所同化,那么这三者也就承载了那个个体的自我意识。我的位置在哪里?
在这三者间我处于何处呢?在孩提时代,我痴迷于在重庆的家里听父亲和他的朋友高谈阔论。话题经常是包罗万象,从天文学到元朝戏剧,从世界史(例如一战中的重要事件)到战国时期的某位将军是不是留着络腮胡子,就地理来说可以从西藏的自然生态聊到城里一家舒适的茶馆,就文学来说可以从易卜生聊到鲁迅。作为一个孩子,我对所听到的东西不甚了了;但是我每天一直到很晚还在听大人谈话,这种持续性的作用给我留下了一种印象,即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而中国不仅仅是世界的一部分,还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我是一个中国人,而且作为一个中国人到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有立足之本。于是我变得很爱国。我爱国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的父亲和他的朋友们也会谈起近代中国遭到西方列强和日本的欺压。在他们聊天、说笑,夏天在院子里抽烟纳凉的时候,就可能会有日本飞机从地平线上袭来,迫使大家都躲进防空洞里。
在小时候,我没有很正式地接受到一种理念的洗礼,即作为一个中国人就意味着身处世界的中心、万事万物的中心。中国视自己为“天下”,“囊括四海”,“中土之邦”,这些多少对我有些影响。的确,在大约一个世纪之前,几乎所有的民族,无论人口多么少、地域多么偏,都自视为最优秀的人种,这种春秋大梦直到他们遇见了一个更为强大的邻邦才会破灭。从那以后,他们就努力地去维系自己的民族认同感,承认自己是诸多民族中的一员——尽管这很困难,因为他们原有的自我意识是建立在自己是唯一民族的基础上的,哪怕不是唯一的,也是最聪明的、最棒的。在屡次被欧洲小国打得一败涂地之后,中国人关于自己很重要、处于世界中心地位的意识已经很难维系了。很难,但还不是不可能,因为中华文明的声望相对于西方和印度文明在世界上的地位来说,基本上还是没有被颠覆,这也多亏了西方学者的大力宣传。在欧洲和美国的大学里,一个人如果想要显得有教养,那就必须了解一些中国的历史和文化知识。历史系和文学系的男女学生们会研究中华文明,而人种学系和人类学系的学生们就不会,除非后者对还不会说话的人有什么风俗习惯产生兴趣。
在美国,我被视为一个“归化的美国公民①”(①归化的美国公民:hyphenated American。常用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指的是那些本人出生地或家族原住地并非美国、后获得美国国籍、但又支持自己本民族国家的人。常含贬义。——译者)归化的美国公民经常想把“归化”这个字眼去掉,成为单纯的美国公民。来自欧洲的移民们多多少少都已经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而非洲人的后裔们,那些从大西洋彼岸漂洋过海来成为奴隶的人们的后裔,还没有做到这一点,或者根本做不到。结果他们很及时地决定保留这个字眼,坚定自豪地做非洲裔美国人,并利用这种自豪感产生政治凝聚力和感染力。还在为融入社会而努力、但成绩寥寥的其他的少数族群,也采取了类似的策略。在乡村俱乐部里不受欢迎?在企业和大学里熬不到受人尊重的位置?少数族群的领导人们表示这些无形的盖子应该被拿掉,而且其实应该反过来,本族的人民应该摒弃那些机构所代表的价值观,从自己的文化和传统中找到力量。作为少数民族感到有压力?那就干脆踏踏实实地做一个少数民族,做一个与所处的地方亲密无间的民族,哪怕那地方就如贫民窟一般。
当我说我是一个华裔美国人、一个少数民族的时候,其实是带着一种嘲弄的语气。因为就我的受教育程度来讲,我至少不必把自己看作处于社会边缘的少数群体中的一员。那么我不把自己当成一个“归化”的美国人吗?对,但那仅仅是因为我不认为美国从根本上具有民族性:它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众多国家;不是一个民族,而是诸多民族汇聚起来——他们汇聚起来不是因为能够忍受或者欣赏彼此的风俗习惯,而是因为他们对一些问题有着共同的认识,而后者对于我的个性来说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
在1951年,当我即将到美国读研究生的时候,我的英国朋友们很奇怪我为什么不愿意和他们生活在一起、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因为我的学习历程基本上都是在澳大利亚和英格兰度过的。他们说:“你在这儿应该更会有家的感觉。”但他们没有意识到,对我来说当年的英国文化性质过于均一化,也太拘泥于“镶嵌在银色海洋中的宝石”①(①镶嵌在银色海洋中的宝石:precious stone set in the silver sea。出自莎士比亚的作品《理查二世》,后来被英国人广泛用于赞美自己的祖国。——译者)的自我感觉,让我没有什么亲切感。美国则一向都与英国不同。美国既是一个广阔的“地方”,也是一个广阔的“空间”;既有往事可以品味,也有无尽的可能性等待着去发掘。美国式的自由是让一个人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路,但在更深的层次上,这是一种让你做你自己的自由,让你成为诸多独特的自我中独特的一员,但同时又能够独立地、或与他人一起感受到彼此人性中的共同点并享受这种共同点。
大概在20世纪50年代初,我第一次意识到也许美国能让我找到家的感觉。我当时还是一个研究生,坐着灰狗公司②(②灰狗公司:Greyhound。全美规模最大的长途巴士公司。——译者)的大巴车在加利福尼亚到处跑。有一次大巴车跑了很长时间,一宿都没有停。天明时分车停在了一个休息站上,我们要下来吃早餐,准备下一段旅程。我和其他乘客们一起走出车外,感觉肌肉僵硬,脚步也是跟踉跄跄。由于旅途中一直挤着坐在一起,脑袋还时不时地砸在旁边人的肩膀上,大家都觉得似乎建立起了同志般的情谊。在吧台那儿,我蘸着枫糖浆吃着饼干,喝了两杯黑咖啡。当我走出休息站的时候,其他的乘客也都站在车边,聊着天、抽着烟,等着司机带我们上路。是不是饼干和咖啡引发了什么反应?反正当时我看着逐渐发亮的天空衬托着地平线上棕榈树的黑色剪影,一阵喜悦涌上心头——那是一个人突然一下放松下来、兴奋起来所带来的喜悦。那时我第一次感受到,也许美国能带给我家的感觉。
斯大林关于民族的定义: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段的说法(如果一个民族不确定自己的认同感是什么,那就应该好好去学一下自己的历史和地理,而且还应该确保自己的语言仍然在使用。)与此基本一致:语言(共同语言) 地理(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历史(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是历史形成的)。
而语言、历史和地理三者之中,语言和历史的特性都很容易理解和接受,有一句“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世界上不同的语言包括各地的方言,都具有天然的凝聚力,而历史是古老的学科,以史为鉴,面向未来。而地理却有些尴尬,无论我们多么美化,无论过去和现在,都被边缘化了。我曾耿耿于怀2016年在北京举办的国际地理大会那么大的规模却如此的低调!曾以为中国地理学界出了问题,有问题是客观的存在,经过竺可桢包括钱学森的外援,近现代地理学在国内还是做出了一些成就,但是相对与其他成熟的学科,地理还是小儿科。不要谈什么“地理科学横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当你们想学习很多知识时,你来学地理,肯定能找到你所感兴趣的;当你还没确定你要学什么时,你来学地理,在这里你想学的东西都能学得到。”“地理学也是一门经世致用的学科”你自己相信么?但当段老先生给出他的定义(地理是人与地方的紧密结合,人们通过感官和行为来对地理有一个基本的认识,通过日复一日维持生计的活动对地理产生实践性的理解,通过使用带有情感色彩的词语和各种肢体语言对地理产生情绪性的理解。)的时候,几乎不用反驳,我们就会发现我们缺少什么!不值得我们反思吗?其实我们不用谈段先生所取得的荣誉、成就和学术地位,即便当做一面镜子也能帮我们的发现我们的不足之处。当我们诘问段先生研究的是不是地理的时候,我们所谓地理是什么呢?“有用的地理”究竟是什么呢?之前我孤陋寡闻,不理解江苏的几位老师推荐读那些现代西方的地理书干什么,现在才明白一点点,原来“视为地理界龙头老大的哈佛地理系在1948年就倒下了”,看来国内90年代地理系纷纷改名只是小巫见大巫。如今还改的回去吗?地理人都不知道地理朝什么方向发展的时候,靠国际大会自然也就挽救不了了,即便大领导人发来贺词又能如何?
大环境我们真的改变不了,汤老师说我们有课堂呀!是的,课堂是我们的阵地,我们能无愧于我们的阵地么?我们能守住我们的阵地么?每当诺贝尔奖揭晓的时候我们的神经就会被刺激一下,今年的热点是进入21世纪的18年日本拿了18个诺贝尔奖。我只想问,谁是下一个段义孚(华裔地理学家)?不妨重新读一下“在孩提时代,我痴迷于在重庆的家里听父亲和他的朋友高谈阔论。”现在的孩子痴迷于什么?即便听到父亲和朋友的高谈阔论又会听到什么?“于是我变得很爱国。我爱国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的父亲和他的朋友们也会谈起近代中国遭到西方列强和日本的欺压。”这个不说了,自己想吧。“从自己的文化和传统中找到力量。”怎么感觉2005年段说的和今天的某些话题有些像?
后面还有两个问题,我没有弄懂:“他们汇聚起来不是因为能够忍受或者欣赏彼此的风俗习惯,而是因为他们对一些问题有着共同的认识,”“能带给我家的感觉。”我住了十几年学校的教工楼,每年有300天住在那里依然没有家的感觉。英文版书名汉译是归国记,中文版《回家记》不知道段先生是否满意?印象中美国的特色是搬家,好像说平均五、六年就要搬一次家。我也不理解“四海为家”的家是什么。大一点是“家国”“国家”。
段说:“美国既是一个广阔的“地方”,也是一个广阔的“空间”;既有往事可以品味,也有无尽的可能性等待着去发掘。美国式的自由是让一个人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路,但在更深的层次上,这是一种让你做你自己的自由,让你成为诸多独特的自我中独特的一员,但同时又能够独立地、或与他人一起感受到彼此人性中的共同点并享受这种共同点。”(这个词霸、百度等在线翻译不出来,需要继续加油)
贴下原文:America is as much “space” as it is “place,” as much a possibility to be invented as a past to be savored. American freedom is the freedom of the road, but at a deeper level it is the freedom to be oneself, a unique self in the midst of other unique selves, yet all, separately and all together, able to recognize and rejoice in their common huma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