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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转载:用哈耶克的观点解读中国的教育(值得一读)

已有 1010 次阅读2016-4-29 16:35 |系统分类:其他分类

用哈耶克的观点解读中国的教育

2016-02-25 许锡良 家庭学堂

文|许锡良

有时读哈耶克,你会为他提前半个多世纪对某种社会形态的预言式的描述与判断感到深深的敬佩。对照我们的教育现实,再去读哈耶克时,仿佛他就生活在我们身边,他的一言一行似乎就是针对我们的教育现实来的。而不像是一个早在半个多世纪前谈论的思想观点。

 

在某些问题上,以中国特色来搪塞是说不过去的。只要你选择了某种思想,选择了某种制度,那么无论在什么文化背景下,你都可以找到共同的现象。其实哈耶克的预言性的描述并不神奇的,他只不过是按照人类的生活的最基本的事实与逻辑作了最基本的推演。

 

考试的结果能否当成是社会的人才的标准?哈耶克的回答是:否。他是这样说的:“并不是所有能使人们作出特别贡献的素质,都能够藉由考试或测验而被确定,因此至少使某些具有这类素质的人得以享有某种机会,要比将这种机会给予所有满足同等要求的人的做法更重要。热爱知识的欲求或多种兴趣的特殊组合,可能要比显见的天资或任何可测得的能力更重要;而那种可以养成一般性知识和兴趣的背景或者由家庭环境养成的对知识的高度尊重,可能会比天赋能力更有助于成功。”(哈耶克著,邓正来译《自由秩序原理》第二十四章《教育与研究》,1997年12月版。第172页。)用某一种单一的考试内容来界定无限丰富的人的素质是有严重偏颇的。


比学校的考试更能够测定人的素质内涵的是家庭及社会的影响力。人才的成长是在家庭与社会中所受到作用显然是要大得多。

 

学校常常只能用显而易见的分数及评估标准来衡量一个人,而家庭及社会才会注重那些看不见的内涵,在这里所涵养的一般性知识及对知识的尊重和兴趣,是一个人成才最为关键的因素。将高考状元当成社会栋梁之材,在哈耶克看来是极其幼稚的,可笑的。

 

社会中存在着一种选拔精英人才然后加以特别培养的教育思想观点。哈耶克对此的评述是这样的:“那种主张只应当把教育机会给予那些已被证明具有一定能力的人的观点,会导致这样一种情形,在这种情形中,全部人口按某种客观的考试标准被分成三六九等,而且也只有一套关于何种人有资格受益于高等教育的观点盛行于其间。

 

这意味着将人按科层分级的方式纳入一等级制度之中:被证明具有天才的人位于顶层,被证明低能的人则处于底层;此种等级制度会因下述事实而变得更糟,这些事实就是:一、这种等级制度被认定可以反映不同等级的人的‘品行’(MERIT),二、这种等级制度将决定人们获致“价值得以表现自身”的机会的途径。


如果人们只试图通过一种政府教育制度去实现所谓的“社会正义”,那么这个社会将只盛行一种关于高等教育的内容或制度的观点——进而也只盛行一种关于具有何种能力方有资格获得高等教育的观点;更有进者,某些人业已接受高等教育的事实,亦将被认为他们原本就‘应当得到’这种高等教育。”(第173页。)社会中的精英教育,常常沦为伪精英教育。因为人们先是人为地以某种标准(常常是政治标准及家庭出身、家庭富裕程度的标准或者考试的分数。)

 

把人分成了三六九等。然后有机会与资格去享受不同的教育资源。这种方式与方法其实就是对人类社会的自然秩序的异化,也是对人性的摧残。对个人来说是不人道的,对于社会来说,也是社会福利最小化。

 

社会的发展要承认人与人之间客观上存在着差异,这些差异是社会造成差异的重要原因。人们既不可以人为地用简单的方法将他们贴上标签,分成三六九等,也不可以强行无视人的这种差异,而将所有的人都用“平等”来拉回到一个水平线上。一个运转良好的社会,最重要的是保证每个人按照其自身能力发展自己的空间,在保证相对公正的前提下,不去干涉人的兴趣爱好及发挥能力的舞台空间。一个人的成功与否,除了自身素质及教养外,社会中偶然的因素所起的作用也是非常大的,所以哈耶克说:“在很大程度上讲,成功一定是一个机遇的问题。”这个机遇是一个自然条件下产生的。在偶然性上,人人都是有可能的,却不是机会完全均等的。

 

评价教育的权力及管理教育的权力不应该在政府手里,他说,教育应当完全超出一种政治机构及政治意识形态所控制的范围。因为政府之上是人,而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作为人之下位的政府,如果把手伸向自己之上的培养人的活动,那么这里产生的问题肯定是严重的。这无疑是首先要把人拉入政府的下位概念,人是被防范与控制的对象,这种思想在学校的反映就是,学校的管理工作把学生及教师当成了防范与控制的对象。

 

这种教育之下,人的思想灵魂将被剥夺。学生的兴趣及好奇之心都将被剥夺。所有的学校教育工作仅仅是将一些貌似的知识与技能,反复地给学生灌输。并且以统一考试后的奖惩及升学率的方式,把学生与教师都降低为工具与手段。并将这种灌输的方式及灌输的内容牢牢地控制在长官意志的手里。从而达到使人的自由及思想都完全被掌控的目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的政治意识形态及主流话语都会成教育的目标与内容,政府的官员会成为教育之上的控制教育的力量。那么长官意志在学校里就容易成为扼杀知识与思想的根源。

 

所谓教育问题,哈耶克说,如果把科学问题定位为可以根据客观的检验标准加以判定,那么几乎没有什么教育问题是属于科学问题。就是说,所谓的教育问题,多半为彻头彻尾的价值问题。离开了社会的价值标准是无所谓教育的好坏的。集中营式的训练,也许对于纳粹正是一种“好”教育或者说“优质”教育。只有当我们用一种价值去观照的时候,才会发现教育问题。离开教育的价值而谈教育问题,都是伪问题。

 

关于教育公平。哈耶克说,人在基础教育阶段所接受的教育应该有一个相对公平的起点,因为人在这个阶段并不能判定哪些人将来会对社会有特别的贡献,而且就国民的基本素质来说,基础教育的奠定人的基本素质方面,最大受益者是社会。我们目前还没有保险的办法把人从基础教育阶段,甚至更早的时候就断定某些人的前途比会另一些人的前途更大,或者贡献更大。“我们并不拥有某种可靠的方法,可以预先确定年轻人中谁将从高等教育中获致最大裨益。”(166页)所以,基础教育阶段是要讲公平的,而基础教育阶段之后的教育,教育的受益人日渐明朗化,所以,这之后延长的教育必须付出一定的个人成本,乃是理所当然。

 

接下来在基础教育延长后的教育阶段的公平问题,显然主要表现在以什么方式从基础教育阶段的人群中选拔接受高等教育的人选。无论怎样富有的社会,这种社会资源的相对有限性及个人欲求的无限性必然发生冲突。对于社会来说,当然是越多的人受到越高的教育对社会更为有益,因为社会越多的人受教育程度越高,对于文化及知识的传播及增加由知识所带来的财富是有利的。但是对于任何社会来说,这种高等教育的资源都是有限的。高等教育大众化甚至普及化并不会完全消减这种竞争。因为,当普及化后,人们仍然会选择最能够代表精英的教育。

 

但是,这样的教育永远都只能是少数。正如北大清华之所以会在国内众望所归,是因为他们就是代表了极少数。这些极少数能不能为社会创造极大的财富,则因社会制度的形态的不同而不同。在封闭等级制度下,精英更多的只是代表享受社会分配财富的资格,但是在开放自由的社会下,精英则确确实实是为社会大众做出了非凡贡献后得到的称谓。

 

以什么方法与方式来选拔这部分精英也因社会体制的不同而不同。封闭等级社会的选拔方式常常以意识形态、政治身份及家庭出身,来作为选拔的标准,当然也可以用一种简单考试方式来选拔,或者干脆完全用平均主义的方式来解决。但是无论以哪种方式来选拔,只要在这样的封闭等级社会,公平与公正问题就不可能被真正解决。


实际上社会资源的相对贫乏,用平均主义的方法来解决只能是一种空洞的说辞,我们最多可以做到“机会均等”,但是这并不等于“结果均等”,因为“机会均等”还要使机会与能力相适应。机会与能力相适应,是我们教育公平所能够追求的目标。解决这个问题同样不可以由政府来完全控制教育。而要使社会在保持自由秩序的基础上,进行高等教育的多元化来解决。

 

高等教育多元而独立自由,可以使不同能力类型及能力程度的人都能够尽可能有机会找到与自己能力及能力类型相适应的机会。虽然仍然不可能完全做到人尽其才,但是在所有最不坏的选择中,这种选择最有利于人才资源的充分利用。与此同时,教育类型的多样化,使得选拔的方式也是灵活多样的。这就能够最大限度地把一个人的真正素质考核出来。

 

由于教育不由政府控制,所以,对教育的评价力量与标准来自社会。而社会的评价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一个好的教育品牌的形成是多少代人的努力的结果,得到社会的好评也是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而得出的。这就不但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准确地评价一间学校,同时学校办学形式的多样性及灵活性,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选拔到自己与自己培养目标一致的人才。而在这此校落选的人,因为另有类型的学校可能更合适,因此也不会存在因落选而走投无路的情况。

 

事实上只有在社会力量来评价学校的情况下才会有学校的多种类型,而只有学校的独立自由自主地办学的情况下,才会有人才的多样化,也才可能以丰富多样的形式来评价一个人。但是,这些的前提是必须保证学校的教育权从政府的严密控制中解脱出来。把人及培养人的方式都超脱出政治意识形态,特别是党派之争,才有可能做到。否则一种特殊利益总会以一种标准来把机会让给那些他们自以为可以从高等教育中获得最大利益的人。这种人的标准除了忠诚、听话、服从之外,还可能是做某种坏事的能力与品行。

 

学校的使命之一就是以最有效的方式支持知识进步,但是如果学校的教育被一种意识形态所控制,那么,思想知识的进步就成为一句空话。知识进步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如何来实现学校的学术自由的问题。知识的进步,是一个未知数,而不是已知的领域。在别人已知的技术领域里,可以用行政统一的集体攻关的方式在短时间里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但是在拓展新的知识领域,有新的发现与创造的时候,学术的自由才是最重要的。一个社会动辄把科学研究都定为规划课题并且相应地划拨出科研经费的作法是荒谬的。

 因为,这种做法预定了科学研究是完全已知的,似乎定出科研课题之时,也就成了成果鉴定之日。这是一种伪研究。在这样的研究下,出现学术造假之风是不可避免的,即使不造假,低层次的重复研究也在所难免。一个社会的学术研究就是这样死亡的。

 

2007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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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憾我的观点:1、“在很大程度上讲,成功一定是一个机遇的问题。”2、政府是“人之下位”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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