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星韵地理网 返回首页

sordman的个人空间 http://xingyun.org.cn/?36672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日志

教师的教学设计和课件也属于知识产权

热度 1已有 647 次阅读2020-2-16 17:29 |系统分类:地理新闻

    

北京大学一则《在线开学将启!致北京大学全体同学的一封信》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其中专门提高到上述要求。

 由于疫情因素的影响,全国3000多万名大学生要上网课,还有1亿所中小学生也要在网上来听课。那么,问题来了,几乎每位老师上课时都会准备PPT和音视频,如果这些素材未经老师同意,就擅自传播,是不是侵权呢?

结论是肯定的。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课堂授课、法庭辩论、即兴演讲的主体均拥有著作权。也就是说,只要是教师自己编写的教学课件,就兼具了创造性、专有性和可复制性,便拥有知识产权。不要说教学课件了,就是课堂授课,只要不是照本宣科式的,也是拥有知识产权的,确切的说是著作权。

这样的话,如果没有征得授课老师的同意,是不能随意在朋友圈等转发课件内容的。当然,学校和老师主动公开的例外。

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geonet 2020-2-16 20:29
平常课堂内用用网上下载的教案和课件、图片都问题不大,但是网络直播就有问题了。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QQ|Archiver|小黑屋|星韵百科|星韵地理网 ( 苏ICP备16002021号 )

GMT+8, 2024-12-23 15:55 , Processed in 0.101231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