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义孚的人生轨迹
可爱的侧脸
段义孚,美籍华裔地理学家(1930— ),人文主义地理学流派的开创者。1930年12月5号,出生于天津,幼年长于天津,后又在南京、上海等地生活过。抗战爆发后,随家人迁往重庆。
1941年,在他未满11周岁时,随家人迁往澳洲,后也曾在马尼拉念过中学。1948年,进入牛津大学,学习地理学专业。1951年毕业后,前往加州伯克利继续攻读。1957年,在伯克利拿到博士学位。1956-1958在印第安纳大学教书,1959-1965在新墨西哥州立大学教书,1966-1968在多伦多大学教书。大致从1968年起,段在明尼苏达大学获得正教授职称(full professor),此后寓居地点逐渐稳定,先后在明尼苏达大学和威斯康星大学授课,在两个大学教书的时间刚好各是14年。1997年,正式退休。1999年,他的自传出版。
( 横屏观看)
段义孚的人生轨迹
自1941年迁居国外后,直到2005年一次建筑学学术会议的契机,段义孚第一次回到故乡,先去了北京,在北京期间受周尚意老师之邀去北师大作过报告。之后再去重庆,经三峡到宜昌,接着是造访上海,最后飞回美国。这也是迄今为止在他定居国外后,唯一一次踏足中国。
指着1937-1941时住的重庆津南村(重庆的南开中学内)
二、人文主义地理学
虽然是自然地理学出身,但在中年以后,他转向偏哲理层面的地理学思考,将情感、思维、感知、心理、性情等概念引入地理学范畴,倡导从哲学、心理学、历史文化、伦理道德等角度来认识人与地理环境的关系。
人文主义地理学(humanistic geography)这一流派,这一流派将人和地很“温情”地沟通了起来。虽然他的书一开始读起来会有些如坠雾中,但读下去,你不得不佩服他对人类情感的洞悉,惊讶于地理学触摸起来竟也能有人性的温度。
段义孚说自己有本空白的书,用来记录有趣的相遇和值得思考的观点。这些吉光片羽已经被汇集出版(Dear Colleague, 2002)。但这样与另一个自己对话的记录方式在书籍出版后仍在继续,他于2004年11月6号写道人文主义地理学与人文地理学的区别:
“ 人文地理学对于“不对等关系”和“剥削”这些现象持乐观情绪,认为这些终将被消灭。人文地理学所没有考虑到的是,在人类互相联系和相互交换的过程中,关系(或说是角色)无处不在,而人文主义地理学注意到了。当我们有意识地去思考这些关系时,一种心理不适的感觉会泛起。因为在生活中,许多关系和情感都被罩上了欺骗性质的薄纱,其本质和我们所见并非如一——毕竟,生活不可能处处裸露着真实,谎言有时也是必须,也能够怡情。
那么,谁去揭开这层薄纱?是人文主义地理学。人文主义地理学的终极信仰是:我们能够面对最不愉快的事实,能够不带着绝望的情绪去do something!”
Dear Colleague 书影
以上有意译的成分,但就我浅薄的理解,段义孚想表达的是,人文主义地理学是直面人类关系和人类情感的,哪怕这类关系和情感实际上并不符合人类光鲜的想象,带有污点甚至扭曲。但人文主义地理学的任务就是赤裸裸地去解构和剖析它们的本质。为避免冗杂,这段话的英文原文附在文末。
三、段义孚的著作
在自传中,段义孚“小有成就”地谈到,自己的十本专著差不多构建起了人文主义地理学的系统(1999年前)。这十本原著如下:
Topophilia. 1974
Space and Place. 1977
Landscape of Fear. 1979
Segmented Worlds and Self. 1982
Dominance and Affection. 1984
The Good Life. 1986
Morality and Imagination. 1989
Passing Strange and Wonderful. 1993
Cosmos and Hearth. 1996
Escapism. 1998
在他的自传出版后(1999年后),他的学术产量依然还挺高,又接连出版了著作:
Dear Colleague. 2002
Place, Art and Self. 2004
Coming Home to China. 2007
Human Goodness. 2008
Religion. 2010
Romantic Geography. 2013
可惜的是,其中文译著不是很多,如下:
即 Space and Place
《经验透视中的空间与地方》(台版),1997
《空间与地方》,2017
即 Escapism
《逃避主义》,2005
《逃避主义》(台版第2版),2014
即 Landscape of Fear
《无边的恐惧》,2011
《恐惧》(台版),2008
《回家记》,2013
(Coming Home to China)
《恋地情结》,2018
(Topophilia)
《浪漫主义地理学》(台版),2018 (Romantic Geography)
四、Who Am I ?内容掠影
Who Am I
——An Autobiography of Emotion, Mind and Spirit
《我是谁?——一部关乎情感、思绪和精神的自传》
Yi-Fu Tuan
段义孚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1999.
威斯康星大学出版社,1999年。
这本自传共六章。
第一章阐明了“为什么写”和“如何写”。第二章和第三章具有较强的回忆录色彩。
第二章回忆的是在中国、澳洲和菲律宾度过的幼年-少年岁月,把童年经历放置在世界格局的大舞台中来联动叙事。
第三章则将时间尺度往后延伸,把在欧美求学的内容加入,也花了很多篇幅回忆自己的父母。
第四章的哲理性较强,以justice和love两个词语切入,把自己的生理特质和精神特质展示给了读者,完成了一次自我剖析。
第五章讲到自己为什么选择地理学,这章也有很多哲理性的思辨,比如“好的生活意味着什么”、“地方与空间的不同之处是什么,它的含义能够拓宽吗?”等等问题——说实话,笔者一时半会消化不了。
第六章的笔调从前一章的思辨回到日常,列举了生活中不太开心的和值得珍藏的事,最后用一个近乎隐喻的经历表达自己会带着性格的复杂性继续drive this way alone。
吃瓜提示:
1、以下用第一人称分章“瞎讲”。
2、内容太长,其实可以跳着看,不太影响阅读。
3、实在觉得烦就看看每章最后的总结吧,配配图片读一读。
01
第一章 Autobiography: My Angle
暂且翻译成:“自传:我的视角”。在新千年即将到来之际,“我是谁?”成为一个时髦的话题。有些学者说,我们正处在一个“自我”消失的时代。作为一个无根的人,我似乎更能对自己有一个全面的省察。而且,我也想在我老得记不起事之前来一次对自我的剖析。
在38岁之前,我在同一个地方待的时间从没超过5年,这些一个接一个地曾被称为“家”的地方:天津、南京、上海、昆明、重庆、堪培拉、悉尼、马尼拉、伦敦、牛津、伯克利、布卢明顿(印第安纳)、芝加哥、阿尔伯克基和多伦多。之后在明尼阿波利斯待了14年,在麦迪逊也待了14年,在这两个待过最久的地方,我才可能有了“此处是根”的感觉。
在正式开始写自传前,我得承认不足。我的记忆力不好,对于10岁以前在中国的经历我记得很模糊。我的记忆自迁居到澳洲起才开始清晰,在那我从10岁待到15岁。之后在菲律宾待过短暂的6个月,那的记忆倒是挺生动的。虽然我的哥哥只比我大一岁,但他却对在中国的经历记得非常清楚,远胜过我,我开玩笑和他说,只有悲观主义者才会恋恋过去。
我对儿时记忆的忽略,是不是表明我相信“今必胜于昔”这个观点呢?我对现在和未来有着些许信心,所以我并不会像一些历史学家那样,将我的过去一一书写,甚至是按时间序列把我的一生填充完整。我的事实性记忆虽然不是很好,但对于“精神”、“心情”和“重大事件”的记忆还算鲜活。
再说优点。这是第一部美籍华裔的、中产阶层的地理学家的自传。有些人会说:“什么?中产阶级的华人?那你一定没有大多数华人从唐人街奋斗到中上流社会的传奇经历了。”既然我的自传缺少了普罗大众想要的传奇色彩,那么就只能靠我的另一个身份来弥补——地理学家。相比于大多数性格外向的地理学家,我更偏爱在精神世界内的思考(尤其中年以后)。既然我是一个性格内向的地理学家、一个单身贵族、又是游离在华人社区之外的华人,所以我自传除了自然地理的部分外,还会有许多心理层面的解剖,即人文主义地理学层面的思考。其次,我的生活是从童年时期的public到成年时期的private。与多数人不同吧,或许这也是我人生的一个特质吧。
总结,第一章就比较清楚地坦言,因为“我”更关注精神、思考、情绪这些内向性的东西,所以这本书不会仅仅像典型的地理学家那样写考察等外向性的东西,更偏重心理层面的自我刻画。
02
第二章 World Stage and Public Events
暂且翻译成“世界舞台和公共事件”。我出生于1930年12月5号的天津,3岁时离开天津(可能去了南京或上海)。在我的头20年里,也就是1930-1950年,世界舞台上上演了许多大事:抗日战争、二战、去殖民化、联合国的建立等等,仿佛一个崭新的世界图景正徐徐展开。
在我看来,20世纪的最后40年的历史风雨也不足与这20年比肩。我对于战争还有着独特的记忆:当英国关闭滇缅公路的消息传来,九岁的我尝着玻璃容器里的西瓜块,也觉得索然无味,觉得自己的世界一下子到了尽头(注:时间似乎对不上,1939年滇缅公路好像还没关闭吧)。
20年代中期,我的父亲在美国获得学士学位,之后为国民党政府的外交系统里。我和30岁时父亲相比真是黯然失。他在30多岁,一会是外文讲师,一会是电报的主管,一会是北京政府的秘书、一会是外交官。
7岁到10岁,我和家人生活在重庆郊区。我不喜欢上学的那段路,因为气味酸臭难闻,还有泥巴会弄脏我的鞋子,昏暗的商店卖着形形色色的物品,有时还有送葬队伍路过。但我喜欢学校。我们在学校学习牛顿、路易斯·巴斯德、富兰克林这些名人。最令我感到惊喜的是王尔德的寓言入选了我们的阅读计划 。除了诗歌领域外,中国的文学传统似乎都是“老生”在主宰,后生的作品难得一见,所以王尔德的出现令我耳目一新。
我们当时在重庆的生活很是艰苦。衣服是手工缝制的,爸爸有时候带回来一些好吃的(苹果香蕉什么的),我们四个子女要小心翼翼地分着吃,这些食物是他用美国朋友赠送的领带或手帕换来的。
我们村中最有钱的是南开中学的校长(说的应该是张伯苓),他家中有台冰箱!每到夏天,他总会慷慨地给邻居们送冰块。有次我家有幸地收到这份礼物,但当时我在外头看篮球比赛,等一会到家,冰块已经成为漂浮在玻璃杯中的小楔子了,我急忙拿来吞下,结果被齁到,原来是爸爸往冰块上撒了好多盐,说是可以让冰块融化得慢些……
令我感到迷惑的是,在我们一家人都吃不饱的条件下,我的父母居然还邀请詹森(美国驻华大使)吃晚餐。因为家里没有餐厅,所以他们会把卧室的家具搬到邻居家的院子里,腾出来打扮成临时餐厅。在平时一辆车都见不着的村子里,大使的轿车一开进来,车前挡的小小美国国旗迎风飘扬,就好像一只从异空间驶来的闪闪发光的大轮船。
1941年,我们一家搬到澳大利亚。搬家的原因是我们这六口之家在重庆吃不饱饭。为了出国,爸爸必须要接受降级的条件。我和哥哥们进入一所类似英国公学的学校。在学校里,我们受到了种族歧视。同学们装着他们在扯并不存在的辫子,还嘲笑中国人吃太多烤猪肉,以及在我们周围跳起舞来,一遍遍唱着“Chin chien Chinaman, him very bad”。
因为我们不会说脏话,个头也不高,所以我们通过大发脾气的方式来震退那些嘲笑者们。这些男孩们嘲笑中国人,我们感到更多的是恼怒而不是受伤,因为我们并不认为自己在文化上是劣等。反倒,我和哥哥觉着,这些大口喝着牛奶、嚼着奶酪的澳大利亚男孩才是蛮族,就像我之前在历史课本上读到的游牧民族那样(注:这里是在开玩笑,不是歧视)。
1943年,一家人在悉尼街头。
有人说把我把童年和重大家国和历史事件交缠着叙述很自矜,但作为官宦家庭出身的我,似乎不得不这么做。段祺瑞是我们段家宗族中最出彩者,也是宗族的最大捐助人。段家的地望是在安徽,但在唐朝时开始分离。到了近代,段家主要有两支,一支是在阴山(Yinshan),一支是在合肥。阴山的这支穷,合肥的那支富有,我们家是前者。
段祺瑞资助我父亲读南开中学,我去美国上学以及留美工作有着段祺瑞的荫蔽(虽然他那时已经去世)。1956年我去印第安纳大学面试时,被一位研究亚洲历史的教授拦下,他惊讶地说:“你就是中国总统的后代吗?!”结果,我得到了这份工作。
汪精卫是我妈妈的远方表兄,是中国版的贝当。因为他与日本人合作的不光彩事迹,他是不可外扬的家丑。妈妈那边的亲戚在谈论起汪精卫时,总是既生气又带着几分小自豪——毕竟也是国家级的人物。南京国民政府通缉汪精卫为汉奸,因为我父母为国民政府做事,所以他们与汪断绝了关系,但又时不时会提起他。在汪精卫与日本人合作之前,他在1935年当上外交部长,同年我父亲也进入了外交部,这其中是否存在着关系呢?
我父亲在读南开中学时,关系最亲密的是周恩来。他们共同承担校园杂志的编辑工作。他们是一对好朋友也是令人感到惊讶,因为周恩来出生于富足人家,而我父亲出生于一个有教养的贫穷家庭(genteel poverty)。虽然政治倾向不同,但友谊却坚固。
我父亲和周恩来政治立场不同但友情融融的原因可能有:第一,抗战初期,国共两党是合作的关系。当时周恩来常驻重庆,也常常来我家。我记得有次他们俩还扳过手腕;第二,他们对于改造社会的思想是兼容的。周恩来是具有理想主义情结的,而我父亲亲身有过身处社会下层的经历同时也具备理想主义的情怀——他们俩都是追求社会平等的。
1956年,父亲代表“中华民国”政府在日内瓦参加世界劳工组织大会。一天晚上当他要睡觉时,有人来敲门。父亲惊讶地发现站在他面前的是他的弟弟。他弟弟此次代表周恩来的密使,来劝说父亲回中国大陆。但父亲还是拒绝了。1973年,我的弟弟段三复在人民大会堂和周恩来见面,他们谈起家事就谈了四个小时。这次,周恩来再次向父亲发出邀请,认为毕竟父亲已经退休了,能够以私人身份访问中国大陆。虽然二人出于情谊很想重逢,但因为当时两岸的关系并未解冻,周和父亲二人的地位其实并不平等。周是一国总理,所以他有权力发出邀请,而父亲只是在国际上失去地位的“中华民国”的中层官员,一旦在那时去往大陆,就会被认作“叛国投敌”,丢掉饭碗。
我许多次碰上国际事件都是偶然的,其中两件事发生在1946年。
当年的7月4日,菲律宾的独立大会召开。我托父亲的福也得以进入在体育馆举办的这次大会。大会由美国人和菲律宾人一同谋划。
同样在这一年,父亲被外派去伦敦,所以我们又搬家了。当时飞去伦敦要花很长时间,要有好几个夜晚在一些城市过夜停泊,第一夜在加尔各答,第二夜在卡拉奇,第三夜在开罗。本当在经停开罗后可以直抵伦敦,但我们的飞机却又在马耳他降落下来。原来是我们后一架飞机的发动机有些问题,他们要求换乘我们的飞机,而我们却被换到他们的飞机上。那架飞机上有很多要人,最低级别的也是印度总督韦维尔子爵、印度独立运动领导人尼赫鲁。但对于当时只有15岁的我来说,我却不觉得自己是在见证历史。
等以后长大了,我才明白这些事件的意义,有时把它们当作开场白,有时用来“拽人名”来炫耀一番。父亲职位的关系将我的童年时期与世界联结在一起,日后在我的生涯中,“关系”的好处也是不时有辅助的
1948年,我进入牛津大学,这也托一位父母朋友的关系。说来惭愧,我不是靠“正规途径”进入大学,但考虑到我的背景,学校也就同意让我进了。我和其他人一样,同样通过了大学入学考试,除了一门古典学。古典学没有速成课,缺乏西方教育的我本身就比不过那些同学。所以,这位叔叔跟校方据理力争,提议针对我古典学考试的卷子可以替换成中国经典,我想这也许不仅是替我辩护,更是为中华文明争取微薄的尊严。所以考试时,当其他人在翻译《埃涅阿斯纪》或《伊利亚特》时,我在翻译《论语》。
1959年,托父亲的帮助,我得以加入美国海军的研究部门,去研究巴拿马的海岸地貌。为什么是巴拿马?首先,巴拿马地峡是一个对比两个大洋的海浪和潮汐作用的极佳区位;其次,这也是美国海军的一个军事考量,他们计划再开凿一条运河。因为既有运河的通航能力在战争中受损,又要为日后巴拿马运河要归还给当地政府作准备;再有,我也希望借此机会从驻巴拿马的美国海军那获得地图。还有一个私人原因,我当时持的是“中华民国”护照,当时承认“中华民国”的国家逐渐变少,这使得我的研究计划受到限制,而巴拿马却承认,所以我很容易获得巴拿马的签证,况且待在大使馆里,我也能省不少钱。
我在考察当中真的急需一辆吉普车,但海军拒绝提供。我向父亲寻求帮助,虽然我很不情愿,因为我毕竟已经是个成年人了。父亲将部门的长官和几个办事人员请到家里吃晚餐,当酒精的味道缭绕在餐桌和杯盏间,父亲将正抽着的雪茄指向我:“我的儿子为你们做事,他需要一辆吉普车来更便于研究,请问你们能协助吗?”长官回应:“当然可以,明天让他给管车辆的人交份报告就行。”第二天,我照做了。但管车辆的人说:“其实我不能合法地做这件事,因为我要识别你在这具体做的是什么工作。”他挠了会头,在我们的身份卡片上写上:洗衣工。
所以每天早上,我会开着吉普,拿着海军的脏内裤去海边洗洗刷刷。当然,我对这些并没做什么。后来我在填写简历时,总想把在海军部门做洗衣工的经历写进去,但出我还是没有这么做。我现在提起这件事,只是想说,对于怀有自信和享受过父亲带来的特权的我来说,洗衣工这种带着种族偏见的标签丝毫没有中伤我。每当这些发生时,我总会一笑而过,把这当成外国人的好奇。
我不喜欢参加公共事务和社交。当母亲去世后,父亲坚持让我做他社交的副手,这时我就更讨厌社交场合了。我觉得在这些宴会上,隐藏在多语言的、神采奕奕的交谈之下,是对话的空虚、是对权力和地位的争夺。我惯常参加的公共事务就是院系内的例行公事。我觉得讲授、参会和在各类评估委员会服务等等这些是肤浅的。
总结:第二章的关键词是world和public。第一,因为“我”的父亲是国民党官员,还是外交系统的官员,所以我在童年时期就具备了世界视野,与世界产生了联系,直到后面我在巴拿马跟随美国海军做海岸地貌的研究。“我”还打趣了一下,虽然world figure段祺瑞与我们家的关系根本不算近,但因为宗族这个媒介,我们家庭也多少受到荫泽。第二,我童年到青年的时代里,重大历史事件正在一幕幕上演,战争与和平、政权易代、去殖民化等等都对于“我”有心灵上的烙印。
03
第三章 Personal: From Parents to Stone
暂且翻译成“私人回忆:从父母谈到石块”。第三章开启了更为私人化的叙述。我将从我的父母开始讲起。
我的父亲是一个严谨的人。他以在美国所见的理想之人为模版,处处箍束他的行为。他并不想像我爷爷那样刻板冷酷,刻板冷酷是中国传统的父权家长形象。传统形象的中国父亲总是逆着他的天性来,比如他有了喜爱某物却要装着很冷漠,想要拥抱却又故作姿态地抵抗。我的理想父亲形象与这一传统截然对立,
但是,我觉得父亲在突破传统上或许做得不够。当我生病了,父亲会给我买玩具。但等这些玩具在床上越堆越高,我会有压力感,这种感觉催促着我快快痊愈,返校上学。
另一个记忆我很想删去但无法。我和兄弟们在周日总会在床上看漫画看到早上九点甚至更晚,当时我们并不把这“纵容的快乐时光”看成是有愧的事。但父亲会不允许我们赖床,还定期进到房间来检查,每次检查都带着恼怒。检查完,他会站在门口把手指关节摁得咔咔响,尤其当他看我时,我能感觉到那眼神带着厌意。我自己从来没有孩子,我能够假想自己带着生气眼神看孩子,但用厌恶的眼神——我做不到。
1938年与很多cousins在一起,第一排最右边是段义孚。段说,自己宁愿牵着自己的手也不愿去拉右边小孩的手。
在悉尼时,母亲经常带我们去购物和吃下午茶。当我们吃完下午茶,会去父亲的工作地点,想免费搭车回家。但父亲看到我们,不会有欣喜的表情,他的表情仿佛淡淡地说“哦,你们来了;嗯,我知道了”,有时甚至有些恼怒。
我后来明白了父亲没什么笑容的原因。他在悉尼做的是领事事务员主管(chief consular officer)。他不仅要处理官方政务,还要去管劳工、商船水手、小店员、大小商人等等这些人群的杂事。这个工作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的是在一个国际化环境中的高级外交职务。为了填饱肚子,他无奈接受降级的条件,继而带着全家来到澳大利亚。但这恐怕是他仕途上抹不去的遗憾。
关于父亲,其实也有可爱的回忆。7岁时,我的鞋子落在泥里找不到了,父亲就让我坐在他肩上,我们一起去买鞋子。15岁的我在马尼拉上学时,我不会解一道二项式定理的数学题,父亲在绞尽脑汁后也没想出来,体会到了我的情绪,也有一种挫败感,并且发誓要为我找一位家庭教师。
1946年,在马尼拉,段义孚和母亲、妹妹。
我爱我的母亲,我从小就知道去母亲那寻求爱,因为我知道从父亲那得不到。父亲对老大和老三的偏爱是摆在明面上的。偏爱长子是中国传统,而又因为父亲自己排行老三,所以也偏爱老三。当我在翻相册时,我发现我总是把老三挤开站在母亲旁边,而其实小儿子站在母亲边上是更符合传统的的。
1940年或1940年初,依靠着母亲的段义孚。
抗战爆发后,我们家先坐船到越南的海防,接着去河内,再从河内走陆路先到昆明,再到重庆。一路上,母亲第一次负担起全权照顾四个孩子的责任。在逃难的大巴里,母亲会想办法安抚我们几个小孩的焦躁。我的皮肤病复发了,母亲用针挑掉水泡,再涂上药膏,再用纱布帮我包扎。从那时候,我知道母亲是温柔的,有着不枯竭的耐心。
到重庆只有一桥之隔了。但因为桥在修,车过不去,带着我们徒步过桥。但是一下车,我就被乱哄哄的情景吓住了,流离失所的人群、嚷嚷的挑夫、孩子的哭声以及散乱摊开的行李,我的鞋子丢了,绑在腿上的纱布也松了,所以我就立在原地不肯走。情急之下,母亲几乎用很坚决的语气命令挑夫丢掉行李箱、让他背着我走。
1956年,父亲被委任为驻巴拿马大使。父母决定在去巴拿马前来美国看望我们几个孩子。我们在纽约见面,住在曼哈顿的一家旅店中。在愉快的见面后,父亲很快赶赴巴拿马,母亲决定在美国多待一会。我们一路开着车,向西边的加州行驶。当时我的弟弟三复正在加州攻读博士学位,我也成功拿到印第安纳大学的教员职位。一路自驾的氛围很不错,但母亲就是抱怨背疼,说是在车上坐太久。其实后来我们才明白,背疼是她胰腺癌的征兆——几个月后,她离开了这个世界。
在加州伯克利,母亲总是喜欢来到校园和我们在一块,她也结交了一位新朋友,生活过得还算惬意。一天晚上,我要去实验室工作,本来约定的是三复会来停车场把母亲接回家,在母亲的催促下,我没有等弟弟来就先去实验室了,但当我三个小时以后回到停车场,发现母亲蜷缩在车座上睡着了。母亲对这场误会并不在意,她想的是只要能和她的家人在一起就满足了。虽然她睡在车里,但想着不远处就是儿子在灯火通明的大楼里工作,这或许就是她的安全感吧。
在美国时,我意识到我们和父母的角色在悄然换位,我们已经20多岁,要逐渐承担起赡养的责任。母亲在美国那段时间其实已经疾病缠身,但当她做着她享受的事情时,她看起来是快活和神采奕奕的,而放下这些快活事时,疲态就会显露。
这一天终究还是要来临,我要去印第安纳大学教书了。在这一日期逐渐临近时,我和母亲的不安感与日俱增,但我们很意会地不谈一句。离别的这天早上,母亲和我特意去镇里吃早餐,这是母亲拖住我多逗留一会的策略。后来,她又说路途遥远,要给我去超市买些橙子,她过了挺久才从里边来到收银台,带着满满一怀的商品。我打开车门,母亲拥抱了我(这之前都不曾拥抱过),落泪了。
之后,母亲就回到巴拿马,到父亲的身边。但不久,她就住院了。当医生说得的是癌症,父亲就赶紧把母亲带到曼哈顿的Columbia-Presbyterian Medical Center治疗。探查手术表明,病情发展得太快以致于无法切除肿瘤。我们谁都不敢开口和她说真相,强装出笑容给予她鼓励。那段时间,我觉得医院是一个怪诞的场所,里面有着脱离肉体的声音、脚步,有随着太阳升落而变幻着的光影,面色苍白的病人坐在椅子上,但椅子显得格格不入,仿佛这椅子是从夏日某个度假区搬来的。一天早上,护士来通知我们这一天到来了。
接下来讲我的朋友们。第一个是和David Harris在1954-1963年间的交情。1954年,我在亚利桑那州的东南部做关于我博士论文的考察,关于一种名为pediment的荒漠地貌(the entire bedrock surface at the foot of mountain range)。我很享受在野外的时光,半干旱景观有种朴素的美丽。我有自制的床,也有车辆。我的日程还算不错,不过有两个缺点,一个是我的车不时会陷入沙子里,我很难把轮子推出来,第二个是吃过晚饭后天还是很亮,以致于无法入眠,但又累得不想阅读。
但随着David的到来,这一切改观许多。他从牛津来到伯克利。尽管我们素未谋面,但之间确有着很多相似的经历和学术兴趣。
David会帮我把陷进沙子的车子推出,还给我鼓励。他竟然在闷热的睡袋里待了10分钟帮我把胶卷替换掉,因为野外只有睡袋是绝对无光的。
吃过晚饭后,又到了无所事事的时光。太阳还没落下,不知道做什么好。David建议把车里的座椅什么的搬出来,搬到旷野中。他还拿出了雪利酒和精致的酒杯。令人惊奇的是,这些在车内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物件,一到了荒野中竟然有种文明的光辉,令人感动。我们碰杯:“敬女王!”
夜深人静时,我想打破寂静,给他讲鬼故事。但为什么要讲鬼故事呢?这个答案藏得很深,我觉得是我和他的友情一步步在加深,我们间的关系除了给我满足感,也带来了不安感。为什么呢?我的问题出在哪?鬼故事本身是这些问题的答案。这就是我要说的,仅这么些。(笔者实在不知道这里要表达什么,一种暧昧的情感吗?)
1961年,我和他重逢。这次地点是新墨西哥州,我从1959年开始在这教书。在认识他之后,我的生活地位没发生什么变化,依然单身,只是从一个博士生变成了青年教师。在新墨西哥州的荒野驱车时,David开车把我远远甩在后面,我所能看见的仅仅是扬尘。这是不是表明结婚了的他和依然单身的我之间已经失去了自然亲善的感情?当时我31岁不到,按照学术界的标准,还算年轻。有学术的陪伴和对世界未知的求索,我并不觉得我的生活需要被人怜悯,也不知寂寞为何物。但当我踩下油门想要穿破扬尘,追上他们家的车时,一点点寂寞的苦楚泛上心头,这是单身苦恼的头一遭。
我认为我是个性格有些古怪的人,也不喜欢社交。或许出于这一性格,我才会投入自然的怀抱,在那里没有人群会对你评头论足。我喜欢矿物(或类似矿物的东西),矿物能够抚慰我。在天津的童年期间,冬天下午我都会午睡。睡醒之后我会发起床气,奶妈会想法子哄我开心。比如她会早早地将注满水的烟灰缸放到寒冷的窗外。看到我快醒时,再把它拿进起来,用刀将烟灰缸里的冰敲出来——看呐,一个闪闪发亮的小冰雕出现在睡眼惺忪的孩童面前,这是多么令人着迷。
1952年,荒漠第一次吸引了我。那年假期,我们几个中国同学决定要去纪念碑山谷(Desert Valley National Monument)野营。我们一行人搭帐篷失败了,所以大家只好在睡袋里度过这一夜。半夜,我醒来,首先看见的是月辉的美。朝峡谷的西边望去,景色如梦如幻,天边有微微的淡紫色和紫色光芒,还有金色光辉相映,当破晓的阳光释放天际,就好像戏剧一般美妙。远方的盐碱洼地和裸露岩石好像来自于外星球,最使得我感觉不在地球的,是这里的绝对寂静。
另一次我感受到自然之美是在巴拿马。傍晚,我随当地居民登上渔船,准备去一个海岬。船开动时,月亮已经升了上来,海面如镜。周围很安静,人们要么是在凝望月亮,要么听着噗噗噗的发动机声音入了迷。这时,有一个男孩爬上了桅杆,坐在横杆上。他背后澄澈的天幕清晰地勾勒出他的轮廓。这个男孩的出现搅乱了景致的纯洁无暇,我感到有些酸楚和感动。
后来,我在一处沙滩上睡着。中途被摇醒,一个女人要我去她家里借宿。我睡得昏昏沉沉,可能我睡得太久了,她有点恼怒地把我摇醒,要我离开。我总会把桅杆上的男孩和这位女人联系到一起,可能是他们身上带有的“人的因素”扰乱了纯粹的自然、纯粹的境界吧。所以,我觉得,美丽必须是没有人工因素的,这样的美丽能够安抚灵魂,所以我喜欢荒漠。
我除了喜欢自然,也喜欢人工建筑,城市对我也很有吸引力。它和荒漠有着共同点:严酷荒凉、水晶般的光辉、无生命的庄严感。比如,我喜欢华兹华斯吟诵清晨伦敦的诗句。
1983年,我来到麦迪逊来教书,我爱上了我的公寓。一天下来,我对中介介绍的房子都不是很满意。到了这天最后的一间公寓,这间公寓靠湖,虽然还没装修好,但最让我感到温馨的是厨房内的砖有年代感和秋天般醇厚的味道。
小时候,家不仅是亲密性的空间,还是一个充满未知的地方。尤其是深夜、烟草、往来交谈的客人,这些让童年的我很好奇。有时候我被允许进入客厅,帮客人们把香烟从圆柱形罐子了抽出来,这对我来说是一大满足。
每当我出远门时,我会在关上门之前驻足,看看我落下什么没有,此外我还会对这屋子说声再见。我的目光扫过餐桌、扫过长沙发、扫过CD架,扫过书籍杂志,这些静悄悄的物件是多么令人感到安心啊,它们是变幻不定生活的停锚处,仿佛在和我说“我们会在这等你回来”。从某种程度来说,他们就是我,在我往生后代表着真实和最好的我。
总结:第三章是在回忆私人往事,章名叫From Parents to Stone,可以说取得很有段的风格, casual and humanistic。大致就是从回忆父母开始娓娓道来,一直讲到从事地理学考察的二三事。其中有对严肃父亲的矛盾情感,有对温柔母亲的动人回忆,有在野外考察中与好友Harrises结下的情谊,然后谈自己对自然之美的理解,尤其提到自己独爱荒漠的美丽,因为荒漠代表了一种“无人的、纯粹的美丽”。最后讲到“家”这个空间,段从小对家庭带来的关爱是敏感和珍惜的,这样子的感觉一直陪伴着长大和衰老,因而自己挑的公寓是有些古旧、充满温馨的。隐隐感觉,段对无生命物体的美感独具自己的理解:荒漠、城市建筑、家庭摆件等等,但其实又是一个多愁善感,注意情感细节的人,虽然听起来一个是非人性的,一个是人性的,但谁说两种喜好不能并存呢?
04
第四章 Intimate: From Justice to Love
这章是我最把握不住的,暂且翻译为“亲近感:从不公正谈到爱”,但很可能这个翻译是错的。
我在本子上乱涂乱画,一位叔叔走来问我在本子上画的叉叉是什么意思。我愤慨地回答说,每当哥哥欺负我一次,我就画上一个叉。叔叔说我应该学会原谅与宽容,我虽然听进了这一劝训,但心底里“该是我的就是我的”这种情感还是磨灭不去的。
当我因为某件我自认为是小事情而被责骂时,我会有强烈的愤恨感。我十五岁,全家人在伦敦。妈妈得了流感卧床休息。我从楼下拿来茶和吐司,因为没用托盘,所以在腾不出手的条件下我只好把餐具用手臂和身体夹着。父亲看到,批评我这样子做是不卫生的,我还为此手腕被打了一板。我因为这件事,心情晦暗。
1956-1958年,我在印第安纳大学教书时,我能察觉出上我课的年轻人和在工厂工作的年轻人生活在两个世界,他们间的敌对情绪很明显。关于这个现象,有部电影《突破》(Breaking Away,导演是彼得·叶茨,1979)专门拍过,拍得还不错。印第安纳大学所在的Bloomington是阶层分立的典型城市。我本期望在牛津会见到势利的现象,结果并没有发现,结果却在这个美国中西部城市发现了。
1958年,我离开印第安纳大学,来到了芝加哥。在这,我深刻发觉到,性别和种族的区隔使得阶层对立如此尖锐。
在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兴起前,我其实就想着我需要做点什么来抵制歧视,但我在这方面又是行动的矮子。民权运动中,争取的最多的是劳工权利,其次是妇女和少数族群权力,再其次是性少数群体。但我觉得这一运动有个幼稚的地方,就是非黑即白。他们用好和坏来区隔人群,比如说妇女弱势,所以她们都是好的,强势的男人都是坏的;弱势的性少数都是好的,而异性恋都是坏的。可能因为这一点,我不愿参加这类运动。
另外一点,我的悲观主义也在作祟,使我不愿参加这些活动。我悲观地认为,生理上的不平等靠争取社会平等的途径是无法得到弥补的。
为什么我会打小对不公正的现象特别注意?是因为从小父母对孩子各有偏爱,中国传统也助长了这一风气。还有,就是人们自然地偏爱有生机的而非虚弱的、偏爱勇敢而非怯懦,偏爱聪明而非愚笨,偏爱美丽而非丑陋。
我喜欢读阿尔弗雷德·华莱士的传记,不仅仅因为他也是地理学家,更因为他更是我们地理人的前辈。从阿尔弗雷德和他兄弟的对比中,我更加坚定地认为活力是天生的,更是一种欲望的表现,但我似乎不具备这些,这对我来说是个不公平。
同时,活力还代表着美德,它能够创造精神力量和慷慨之情的广博,而且这种精神和慷慨之情显得很自然,既然显得自然,慷慨之举就更加具有魅力且令人敬仰。
在美国上学期间,我喜欢乘灰狗巴士旅游。在候车时,我总会注意到两类人群,一类是老太太,一类是朋克青年。这些朋克青年看起来似乎是桀骜不驯的,出门只带音箱和梳油头的梳子。老太太们喜欢第一个冲上车,而朋克小年轻们却不争不抢,最后上车。他们上车后居然还帮老太太们把行李箱放上去。朋克青年这实在出乎我的意料。
我也曾经在下着大雪的冬天,遇过帮我把陷入雪里的车子推出来的好心人。他说他家住在圣保罗,要前往明尼阿波利斯上班。他的车子也陷入雪里,只好抛弃车子安步当车。一路上他帮助了很多像我一样陷入困境的司机。我让他免费搭车。在车库停好车后,我才得以仔细看他。这是一个洋溢着活力的小伙子,有着很好看的牙齿。
我从小多病,长大后体质才逐渐改善。但我一直觉得我是一个缺乏活力的人,对于一个迷路的陌生人,我选择漠视而不是主动向前帮助,对于惴惴不安的学生,我甚至不愿意冲他们一笑而逝板着脸。
我也缺乏勇气。小时候男孩子们一起踢球,我总愿当一个守门员。勇气,不仅是行为上敢拼敢闯,它也是一种在严峻情形中沉着思考、作出果断决定的能力。
我虽然行动上不果敢,缺乏勇气,但我很肯定我很有同情心,体他人所想。
我哥哥11岁时,经历了南开中学的入学考试。他回来沮丧地跟父母说他数学考得不好。我听闻了这个消息,不知怎的就开始哭泣,好像那一刻我变成了我哥哥本身,很切实地感受到了他低落的心情。
在澳洲时,我有时坐在门厅里,门厅与外面的世界只有玻璃之隔。我望着路上的汽车,会去想象坐在车里的人所看到的世界是如何的,甚至把自己想成车里的人,比如是去参加板球比赛的小男孩、去赴约的商人等等。我的共情能力很自然地流露,我也悉心将它培养,使其成为一种同情(from empathy to sympathy)。
同情别人不难做到,难做到的是为他人获得成功感到高兴。但我不一样,我为他人的满足感和成功感到高兴,这是我从小就有的性格因素。在我的退休晚会上,一个学生回忆起几年前我和他共同在旧金山吃饭的场景,说我总是催着他多吃一些。确实,我经常带着学生出去喝咖啡或吃饭,原来是因为:当我在看他们吃饭时,我可以获得愉悦感。当他们吃着浇上马撒拉酱汁的意面、胡萝卜蛋糕、看好看的书和交流着观点时,我也希望他们能消费一下我(to consume me)。小时候兄弟姐妹围在一起吃饭,桌上几盘菜中,只有一碗是妈妈烧的,大家都想瓜分那一碗。我会显得很禁欲吃得小心翼翼(虽然很想吃),当看我的兄弟和妹妹开心地吃着时,我产生了某种道德上的健全感。
另外,我也是一个喜美厌丑的人。比如说在一家有格调的书店,一位女人坐我旁边,她腿上胖乎乎的白肉从紧身短裤边挤出来,我有些不适,就走开了。还有,夹在拥挤的电梯中,我注意到竟然有那么多有些丑意的事物环绕着我,觉得呼吸有些艰难,而且恐惧感也上升了几分。
我自认为我与丑陋搭不上边,我的相貌总比平均水平要高两个位阶吧。但有件事情,让我体会到样貌的非完美性给人带来的不适感。1962年,Harris来这边教书,他们夫妇带着四岁的Sarah来到了美国。小女孩很缺乏安全感,害怕救护车和警车的声音。一天晚上,夫妇俩出去看电影,我留在他们家照看小女孩,不过她已经睡了。这时候传来越来越近的警笛声,小女孩害怕地来到客厅,见到的不是父母而是我,她表情一扭曲,顿时大哭起来。
在第二章我说过,我童年是在世界舞台上穿梭,成年时却生活在一个私人、自我性较强的空间,仿佛是从一个广阔的宇宙回到了家庭壁炉边一样(from public world of childhood to private world of adulthood, from cosmos to hearth)。我在年轻时喜爱大自然和城市景观,但后来逐渐对概念和泛论感兴趣,逐步抛弃了对具象事物的热情。我对旅游的热情也因此消减。不去看月光下的泰姬陵和日出时的喜马拉雅又如何,我的生命不会因此变得不完整。我热衷的美丽处于世界秩序的两端,一端是天堂,一端是个体,两端之间是具体事物(社会、风景与地方),我只爱关乎这两端的哲学思考。
我对性少数群体在未来的地位不是很乐观,同性恋政客应该对我的立场表示很鄙夷吧。不论未来的社会如何富有民智,不论对于整个社会还是对于各行各业的人群来说,同性之间的爱还是显得略怪异。少数族群会带着创伤心理来看待自己,把自己看得与众不同。如果这种不撇去这种心理,这类族群则会生活得不自然。我在自传引了一段约翰·厄普代克关于花样滑冰与性爱的描写,同性恋者看到这样的描写多少会有些反感和不适。
在澳洲读书时,因为读的是男校,在周围全是男生的环境下,我被一个男孩吸引了。1946年,我父亲的工作要调去马尼拉。我坚持要和父亲一起去。因为我害怕一直待在男生堆里,我会屈从某种诱惑或某种倾向、某种力量,当时的我不敢想象这一切。
洪堡在我心中等同于英雄。不仅因为他真正地开启了自然地理学这门学科,而且他用绘画和诗歌来表现景观,因而将地理考察的体验延伸到感觉、情感和概念这些层面,这与人文主义地理学的核心是异曲同工的。
洪堡为什么没有结婚,因为他是同性恋。他的嫂子写道:“洪堡只会被来自于男性的魅力所吸引。”洪堡一生的心结有三个。第一个是他青年时期所爱的另一个年轻人威廉·魏格纳。当他们分别后,洪堡在一封又一封信中表达苦愁的相思和浓烈的爱,他希望对方学习植物学和矿物学,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环游世界。第二个人是一个陆军中尉。这位中尉已经结婚,但洪堡在拜罗伊特随他们夫妇待了一年。1797年,洪堡知道他所爱的人最终还是会远离他,所以他写下了一生中最动人的信件(真的很动人,就不在这引了)。第三位是青年物理学家弗朗索瓦·阿拉戈。当时洪堡已经40岁了,虽然这位物理学家对洪堡怀有感情,但他过于忙碌以致无法培养感情,而且他还是个很看重家庭的人,所以这段感情也无果而终。
1997年,我在UCLA作了场关于洪堡的讲座。正场讲下来,我没有提及任何的洪堡感情生活。但其实到最后,我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洪堡缺了一样东西,这东西是每个人所应该享有的,即:一个能在睡觉前与你分享曲奇的爱人。”
总结:第四章其实很富有哲理性的思考,关键词在章名中也已经表明:injustic和love。这里的injustice既指每个人的特质互有短长,也指社会不公。当然,段也指出了社会不公的现象是源于每个人被赋予的不平等特质。有人美,有人不那么美,有人富有活力,有人却有些怠惰,有人富有勇气,有人畏葸不前,有人是男的,有人是女的,有人是异性恋,有人是同性恋,诸如此类——由此才有了美对丑的鄙夷、活力对孱弱的嘲笑、男权对女权的压迫,异性恋对同性恋的不解。段其实是在借助这些对立的概念来剖析自己,展现一个不平衡的自我。他认为自己的样貌还算不错,而在活力和勇气上却不足,承认自己在看待问题上有悲观主义情绪。如果说injustice带来的是hatred,接着他再谈到love这种情感。通过前一章和这一章他对洪堡的大量worship及其他细节,是否透露着他的同性恋倾向,或者说一种超脱了同性恋这一性取向?Injustice用来指代黑暗消极的一面,段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小悲”将他引去体察世界的悲怜,所以他在中年后期逐渐转向人文主义地理学。Love用来指代美好的一面,自己喜爱美好的自然和人工物品,也希望自己和他人得到love。不论是消极的还是积极的,他的身上都有所体现,说到底,自己也是个unbalanced 的人。
05
第五章 Salvation by Geography
暂且译为“地理学的拯救”。
1951年,我离开巴黎的家,去伯克利上大学。这一年,我刚刚从牛津毕业,要去伯克利念硕士。到达伯克利后,我穿着大衣,打着领带去见我的advisor——Kesseli 。他说我根本不是来学习地理学的料,我打扮得如此光鲜,这样子怎么能进行野外工作呢。但那只是个意外,谁让我不了解加州这边的风俗呢。到后来,我逐渐了解到,Kesseli虽然话说得糙,但内心是热心和善良的。1957年,我在伯克利拿到了博士学位。当初我选择地理学作为专业时,我只有15岁。当年纪越来越大时,我开始明白地理学对我来说有拯救般的意义。
1951年,段义孚取得牛津大学学士学位
当别人问起我为什么选择了地理学,我会准备好三个回答。
对于社交场合随便问我的人,我会说:从小和父母满世界跑的经历激发了我对地理的兴趣。
第二个回答稍微严肃一点,我说:我从小就很害怕迷路,迷路的经历带给我的不仅仅是生理上的恐惧感,还有精神上的茫然无措。进而,我觉得人在生活中也必须有个方向,怀有某个目的。所以我选择了地理学,因为地理学能使我明白“我在哪,我将去往何处”。因此出于方位感的需要,我非常喜欢美国的城镇,它们笔直的道路和分布有致的房屋对一个初到此地的人非常友好。
第三个回答则是我内心深处想表达的。我选择地理学,是因为我要思考“我们在做些什么,又从生命中渴望些什么?”为何思考这两个问题?因为我从小就很早察觉到个体性(individuality)的苏醒。思考这两个问题,也使我把人文主义带入地理学,使我在地理学圈子里看起来像是异类。
说到个体性,我必须再次提及荒漠。不仅仅是因为它干净的线条和给我以方位的轻松感。贫瘠的荒漠是带有“空缺”隐喻的景观,意味着我们能够抹去一次干净利落的的性爱的痕迹、抹去生死。我不喜欢雨林,雨林景观逼迫我去闻带着腐烂气息的刺鼻味道,让我想到关乎性或性爱的不好闻的味道。此外,在荒漠中,个体更为突出,比如一株一株隔得很开的植物,人驻足荒漠中更有天地一粟的特别干。而在繁芜的雨林里,个体的影子是见不到的,只能看到团团簇簇的东西。
我自小就开始注意到我的个体性。与其他男孩不同,我享受不到扭打带来的快来,也不觉得黄色笑话很好笑。与众不同的另一个例子是,当我在牛津读书时,我当的是舵长而非舵手,我的工作就是坐在船头朝八个身强力壮的英国男孩发号施令。因此,我伯克利的advisor说我是“中国人的皮,英国人的骨”。
我将很有兴趣地一提个体性是如何在欧洲的餐桌和剧院中逐渐明晰的。欧洲中世纪庄园宅子的中心是其大厅,大厅不作功能性的空间分割,各种活动在这里举办,包括进餐。当时的食物也很粗野,端上桌的可能是一整只动物、一只笨重的肘子或是各类食材的大乱炖。到了19世纪,空间开始被功能性地分割而且越来越精细,餐厅也是如此。进餐在当时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精细化程度。大块打开的肉从餐桌上消失了,食物被一碟一碟地端上桌。
对于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喝着与某盘菜不相符的酒品,用切黄油的小刀吃鱼等餐桌习惯都令在座者感到尴尬。还有,中世纪的人坐在一条长凳上吃饭,但19世纪的人每个人都坐在自己的椅子上。中世纪的戏剧表演也具有从混一的空间到个体性空间的转换。比如当戏剧在集市广场上进行时,根本没有日后所谓幕布和幕布前的舞台部分之分,观众区域和舞台区域也没有灯光的暗亮之分,观众席的黑暗空间能让每个观众拥有独自在看戏的感觉。
Space and Place这本书其实来源于我教过的一门同名课程。我从1973年开始教这门课,隔一年开一次课直到1997年。随着授课过程和时代变化,我把地方的含义拓宽了。第一,它是某种意义的中心,即地方不仅可以是城镇、邻舍、家、房子,还能是火炉、扶手椅,甚至母亲也能算作一个地方。第二,地方不是固定在某处,地方可移动。不如把文化也算做地方吧,不是所有的文化都必须扎根在某处,比如古典音乐。当布鲁诺·瓦尔特在1938年迁居到美国时,有人问他想念德国和奥地利吗(德国是他故乡,奥地利是他担任指挥的地方),他说不,音乐就是他的家,他走到哪,这个家就跟到哪。
想象一下,在人类早期,空间意味着空旷和危险,头顶苍穹,无所遮蔽。但自从我们的祖先学会利用火以来,空间就发生了内部和外部的分化,人们开始有了“里边”和“外边”的概念。夜晚降临,人们待在篝火燃烧的洞穴中,感受到安全感的庇佑,而外面尽是长夜漫漫和潜在的危险。最初,内部空间是不被人们精心装饰的,人们关注的是表面的视觉效果。比如埃及金字塔和希腊神庙,当从外面看时,雄伟壮丽,但它们的内部却是阴暗、逼仄,有着子宫般混沌的隐喻。但内部空间也渐渐被人们所重视,哈德良时期的万神殿就是一个代表。其内部穹顶的透光设计,使得当太阳光穿过穹顶孔洞时,带来天堂的光辉,人们感觉与神同行,神圣无比。
总结:这一章讲述了段义孚是如何从一个地理学的学生向一位人文主义地理学思考者的转变。笔墨最多之处是对“为何选择地理学作为志业”问题的第三个回答:“我们在做些什么,我们想要些什么?地理学是解答该问题的其中一把钥匙。虽然这个回答似乎很哲学,但段是带着空间、景观这些实体去思考的,所以不会让这些思考过于虚空以至于归入纯哲学的范畴。他在这之后似乎开始了“散讲”,讲了个提醒(individualism)、施虐-受虐关系sadomasochism和审美主义aestheticism(&anaesthesia)这些,但由于其语言有些文饰,思维有些跳跃,菜鸡的笔者不能完全理解,读者可移步原文……
06
第六章 A Good Life?
暂译为“这是好的生活吗?”。
1998年12月5号,我68岁了。我在印第安纳大学和新墨西哥州大学教书时,年轻的我曾想过是否会被压榨。1966-1967年在多伦多大学教书的日子我不太开心,不是因为我受到了不好的对待,而是我觉得我的知识与那儿的环境不太兼容。在明尼苏达大学教书的14年,我过得很愉快;在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的14年,也是比较顺心的。但威斯康星大学所要应付的社会性事务比在明尼苏达多,那种完全的学术纯粹度比不上明尼苏达。在明尼苏达和威斯康星的28年,我构建起人文主义地理学的这一体系,包括了10本书,第一本是《恋地情结》,最后一本是《逃避主义》。
我对社交从来不是很主动。当我在牛津和伯克利上学时,我都是班里年纪最小的。在美国野外考察时,我的同学们总像对待弟弟一样照顾我,或者说更像照顾妹妹一样。当我在场时,他们会放低讲粗鄙之语的音量。当好多年后,我才逐渐去质疑我缺乏“羁绊”的生活。我身边的人都至少有一个他们可以托付忠诚和爱的伙伴,这些伙伴可能是配偶、小孩、朋友、小团体或是家庭。
我确实有过这样的情感经历,但很短暂。我试图着把那段经历浪漫化。当爱这类情感受挫时,它就会转化成多愁善感,我总是被这样的多愁善感击溃。
1995年,我和一个威斯康星大学的毕业生去加州的迪士尼乐园考察。一天的室内考察工作结束后,外面的雨还没停,我们因此得等大巴来接我们。如果我是一个人在大雨中等待,我的胃和心情准会很难受,但是有Steven Hoelscher陪着我,我却感觉好多了——在洛杉矶的600万人当中,我竟然能找到一个相处起来如此和谐的一个人,而他就站在我旁边。
在明尼苏达大学,我很享受与同事们相处的时光。此外,我也爱和一些学生待在一起。但在威斯康星大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系里的同事都比较年轻的缘故,他们与人的交往都带有谨慎和戒备。有次我感到身体不舒服,回到家后症状加剧了。当我打给一位同事请求帮助,他说他不能来我家中载我去医院,因为他有一件事需要去办。最终另一个同事来到我家,开车送我去医院。过了两天后的周一,我没有足够的勇气去和同事们进餐,那一张张平日的笑脸似乎有些不真实感。
在漫漫冬日中的壁炉旁,有什么回忆能够抚慰我的心灵?我想有两件事值得一说。1988年我生日那天,我本来邀请Bob和Karen Sack一起吃晚餐,但他们俩当时都得了流感不能赴约。在我快要下班时,Sack的10岁儿子打电话给我,说能不能让他陪我吃生日餐,我欣然答应了。之后,我们俩来到Sack家附近的一家餐厅吃饭。一老一少在餐厅吃饭,我看起来既不像是小男孩的爷爷,也不像是他的看护人,所以总是有人带着好奇的眼神打量着我们。虽然我获得过很多荣誉,但这些华丽的荣誉都比不上和这位善良的小男孩带给我的美好回忆。第二件事是在退休的1997年,在上完Space and Place这门课那天,我收到一位同学写给我的感谢纸条。上面说,当他就住在我寓所的对面,他对此感到非常巧合。这门课让他对这个世界的思考加深许多。
可能是我人生中缺失了婚姻和为人父母两个阶段,所以我在不成熟的状态下步入老年。也正是因为这种不成熟,我才会格外珍惜小事中才有的转瞬既逝的美好情感。对于这种不成熟,我有小小的自豪,也有后悔。时不时的,我也渴望真正的家、永久的羁绊和长期可依靠的关系。
最后让我以一件小事作结,不过我记不清是何时何地(不过肯定是来威斯康星之前)。午夜已过,黑夜沉沉,我独自驾驶在内布拉斯加的荒野上。在狭窄的道路上,只有我和另一辆车相伴而行。我不认为自己是个熟练的司机。但那次,有着那辆车尾灯的指引,我感到舒心。但是不久后,它的右转灯开始闪烁——我就要被一个人丢下了,在这原野上。所以,接下来的路途,我也只能靠我的前灯来踽踽独行。前路暂时被照亮,又倏忽至身后,随即没入坚壁般的黑暗……
总结:最后一章中,段义孚回忆起一些略带酸楚和温暖的琐事,含蓄地、轻轻地拷问:我的生活算好生活吗?最后,用一个隐喻性的黑夜驾驶往事把自己的心境悄悄展示给了读者。
写在最后,这本书至今未出中文版,但很有翻译出版的价值。最大的价值就是,读者能够通过其优美的文字和图片,去更加了解段义孚。他不仅是一位地理学家,更是一个经历丰富和内心敏感的个体。这本书中有时代、有生活,更有心灵,期待这本书有朝一日的中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