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起影响较大的典型突发环境事件
已有 395 次阅读2006-3-30 20:12
|个人分类:典型事例
“自2005年11月13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到今年2月1日的两个半月时间,国家环保总局已接到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报告45起。”2月6日,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的“集中通报”让各路记者吃了一惊。
据介绍,这45起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涉及1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属重大事件的3起,较大的4起,一般的38起。其中,由于安全生产和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31起,占68.9%;由于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的环境事件9起,占20%;由于水利工程调节和施工引发的环境事件2起,占4.4%,其他因素引发的环境事件3起,占6.7%。经统计,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11起,占24.4%;造成水污染的29起,占64.4%。
其中,影响较大的典型事件有6起:
广东省北江镉污染事件。2005年12月中旬,由于韶关冶炼厂违法超标排放废水,导致北江韶关段镉浓度严重超标;
红水河广西天峨段水质污染事件。2005年12月20日,贵州省北盘江流域的响水电站两次开闸排沙,致使水库内淤泥冲入河道,污染红水河;
辽宁省浑河抚顺段水质酚浓度超标事件。2005年12月下旬,由于抚顺市勇鑫物资经贸有限公司和抚顺金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超标排污,致使浑河干流水质酚浓度超标;
河南巩义二电厂柴油泄漏污染黄河事件。今年1月5日,河南省巩义二电厂柴油管道冻裂导致部分柴油泄漏,约有6吨左右柴油进入黄河支流伊洛河;
湖南湘江株洲和长沙段镉污染事件。今年1月4日,株洲市水利建设公司对霞湾港清淤改道擅自施工,致使导流水将镉浓度严重超标的水带入湘江,造成镉浓度超标,影响到湘潭、长沙两市8个自来水厂的水质安全;
江西省新建县境内赣江水域油轮起火事件。今年1月12日7时,新建县联圩乡赣江水域两艘油轮(共装载90号汽油956吨)发生起火事故,泄漏油污从南昌新建县境内流向九江下游。
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应急防控措施,事态得到有效控制,但不良影响难以挽回。例如,广东北江水污染事件初步估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70万元,间接损失2700万元,企业停产,短期难以恢复正常生产。
突发环境事件急剧上升绝非偶然
主要原因有三:企业违法排污;安全生产爆炸事故、交通事故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