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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我想"卖身"!

已有 346 次阅读2006-10-29 17:28 |个人分类:烧叶煮酒

                          文◎把酒坛子还我

     我决定适当的时候"卖身".

  因为我的收入太少,这是我问了一个超市的保安,那个只有20岁的孩子告诉我的.他的收入和我站了近20年讲台的"中学高级教师"是一样的.

  周围同事早就开始卖了,可以说在十年前,那时侯卖一次报酬少,一钟时间15块钱,(一个出租车司机告诉我现代***工作的时间计量单位叫"钟")现在可不同了,一个高级中学的教师卖一次少则几百,多则上千,时间是一钟的时间(45分钟),如果加钟那更多.耳闻有同行一个月竟能买一部车,我几乎惊呆了.我为什么就不卖呢?

  在美丽的滨城大连,教师"卖身"相当猖獗.尤其重点中学教师,他们长的漂亮,"出台"机会多,而且社会需求也多,许多家长不惜重金.老师们卖的好的几乎双休日和寒暑假都能遇到出手不薄的"嫖客".

  其实都是良家妇女,大家谁也不喜欢出卖自己的身体.然而为了在这个全国物价最高的城市生存,卖身也是被逼迫的.以笔者的工资和一个超市保安划等号,拿什么养家.看着公务员一次一次长工资,从2004年盼到现在.据说小学初中老师更悲惨.同行们和我一起卖吧,假如这样能换来我们的小康.何乐而不为呢?不就两眼一闭,牺牲点传统的名声,还换来了生理的快感,又肥了腰包.

  前几天<半岛晨报>报道某中学为了集体卖身,强迫"嫖客"(家长)交费.白天带孩子做题,晚上和双休日讲新课.结果被主管部门查处.看了很是为老鸨(校长)鸣不平,与其开妓院,组织大规模的行动起码明码标价.另外也是增加全体***待遇(薄利多销).即有利于经营者,更给了消费者很大的实惠.我觉得这样的"卖淫"活动,总比地下偷偷摸摸强多了.省得弄个即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的下场.妓院就是妓院,何必美之名曰"桑那中心"、“按摩院”、“洗头房”之类不伦不类的招牌呢?

  逼良为娼是万恶的旧社会特有的现象,那时候穷苦人家的闺女想活,只有靠出卖肉体。而如今知识经济时代,难道也存在这样的怪事?

  以后,我要练好卖身的本领。但是,我不能出卖灵魂。我的心灵是纯洁的,我只卖身,不卖灵魂。TMD,这叫什么逻辑呀?

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

回复 fjcl 2006-12-8 15:18
积累点资本卖个高价。

QUOTE: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到目前为止,还没找到卖身的窍门。
回复 wyjtz 2006-12-18 08:12
看来卖身的本领是天生的.
回复 zxfzjf 2006-12-18 12:32
也想卖啊!但怎们这个群体整体姿色欠佳自身体弱多病,我估计能看上怎们的嫖客不多吧,即使到了饥不择食的地步在买身的群体里怎们的日子也是最难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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