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台资逼近八百亿美元
已有 432 次阅读2004-4-19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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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出版的《投资中国》杂志五日公布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截至二○○三年年中,在大陆投资的台资企业已达六万八千一百十五家,累计合同金额一千二百九十五亿美元,实际利用金额约七百七十四亿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杂志所公布的台商在大陆投资各项指标远高于两岸官方统计数字,如“实际利用台资金额”一项,就比大陆商务部和台湾“经济部投审会”的数字均高出四百亿美元以上。
据了解,《投资中国》的调查方法,是先从大陆各省市区主管官员处及媒体、文献中取得原始数据,然后经过专家论证、比对后,再加以确定;部分数据是由该刊与相关专家根据旁证资料推估得到的。
调查显示,在实际利用台资金额方面,闽、粤、桂、琼、赣总计为三百五十九亿美元,苏、浙、沪、皖总计为二百六十二亿美元,上述省份合计占大陆实际利用台资额的百分之八十,显见这些地区受到台商投资的偏爱。
华北地区实际利用台资七十七亿美元,占大陆各省份的约百分之十;东北三省为二十一亿美元,约占百分之二点八;中西部地区总计为五十四亿美元,占百分之七。
若比较各省份实际利用台资金额的数字,广东、江苏、福建、浙江、上海、山东、天津、辽宁、湖北、北京居前十名。其中,广东和江苏两省实际利用台资三百九十亿美元,占大陆各省份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
调查指出,台商投资大陆的区域仍以广东省与江苏省所带动的华南及华东地区为主体,山东、天津、河北、北京正逐渐显现发展潜力。而随着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的推进,大陆中西部地区和东北三省未来几年会否成为台商扩大投资的热点,值得重点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