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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一中2009届高二(22)班奖惩条例
(征求意见稿)
2007-9-9
只有鼓励和表扬的教育肯定是虚幻中的理想教育,现实中的失败教育。合理合法而又有效的惩罚对于引领学生的成长方向有着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完善高一阶段已开始实施的班级奖惩条例,本着“制中有情,情中有制”的人文关怀的原则,在征得广大学生充分理解的基础上,针对文科班级的特点,特制定高二(22)班奖惩条例,望大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关于迟到的惩罚。原则上任何原因迟到总是不应该的。下列情形应区别对待:
第1条 开学两周以内,绝对禁止迟到,若迟到,则影响学校“开学好”的评比,罚其在班会课鞠躬1次,拖地1日,上下午各一次。此项惩罚由纪律委员根据记录告知卫生委员,卫生委员监督执行。
第2条 每个月(按4周统计)迟到上限不得达到2次,若达到2次或以上,必须当全体同学面宣读检查并鞠躬道歉,鞠躬次数不少于迟到次数,同时检查上交给纪律委员存档。若连续两个月迟到次数达到或超过2次,必须写出认识深刻、文笔优美的1000字以上说明检查,并罚其拖地1周,检查交给班主任存档。
第3条 每学期迟到次数5次及以上认定为习惯性迟到,习惯性迟到者必须做好迟到前后之日起居作息时间、到校进班时间准确记录,并从违规之日起每日提前10分钟进班,直至学期结束。若仍不改正或不见显著改善(80%以上的保证率),请家长来校说明原因并领回家中反省数日,并视其情节严重,决定反省时间长短。
第4条 值日同学或者接受劳动惩罚的同学不能提前10分钟到校进班的,罚其完成本来职责后继续劳动数日(一般1日—7日),具体日数视其情节轻重由卫生委员裁定。
第5条 各级各类考试,如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学业水平考试等务必每场提前至少10分钟。第1场提前15分钟以上为宜。此项工作由班干执行,班干每场提前15分钟到岗。迟到1次者,鞠躬1次,拖地1日,以此类推。
第二章 关于正式上课前3分钟和眼保健操、升旗仪式聊天、喧哗、吵闹、讲话等的惩罚。下列情形应区别对待:
第6条 3分钟铃响后却听不见铃声,值勤干部、纪律委员以及附近同学等提醒、劝阻、制止不听者,发现1次,纪律委员记录1次,罚其拖地1日(上下午各1次,下午违规的拖地继续到次日上午),鞠躬1次。由纪律委员宣布立即执行,班情督察员监督鞠躬,卫生委员选择教室内外最脏地方令违规学生拖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第7条 3分钟铃响后继续大声讲话、聊天不止、打闹起哄者,班主任发现1次,除鞠躬1次,拖地1日外,还需负责邻近的4位同学1周的课前与课堂纪律。若其邻近四位同学有一位同学一周内发生违规行为,则罚其写一篇800字以上思路清晰、论证严密、文笔优美的反省文章,文章合格与否由班主任认定,文章交班主任保管。
第8条 眼保健操讲话、做其他事情者,除了个别班干、课代表、小组长执行工作外,惩罚同第1项;若班主任发现,则执行第2项。升旗仪式时必须保持肃静,违规者班主任发现责令抄写奖惩条例1遍。
第9条 地理课前3分钟,不执行第2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全体同学可围绕地理话题讨论、交流。
第三章 关于自习课和课堂学习违规情况的惩罚。有下列情形者区别对待:
第10条 自习课不得在教室里或者外出讨论、请教问题,个人独立完成自己的事情。自习课纪律由班长、副班长和学习委员轮流负责。违规情况由值勤干部负责人记录,情节严重者如实向班主任汇报。
第11条 上课讲话、聊天、做其他作业等情形者,第1次提醒批评,第2次公开鞠躬道歉,此项由班情观察员、值勤干部、纪律委员观察、执行、监督。
第12条 上课因讲话、作业不交、不做、注意力不集中等被任课教室点名批评的,课代表、值勤干部、纪律委员留心记录,罚其拖地1—3日。
第四章 关于考试作弊、作业抄袭、练习抄袭以及作业不能按时交送等的惩罚。有下列情形区别对待:
第13条 各类正式的教学检测,如期中、期末考试和月考中作弊,被通报批评者,请家长来校,并在班级公开检讨。
第14条 平时教学检测练习和作业,要求独立完成的却抄袭者,结合学科教师反映,共同批评劝诫,若仍不改进,公开鞠躬致歉。此项工作课代表负责查处。
第15条 作业不能按时交送、不交或者故意敷衍者,结合任课教师建议,加大惩罚力度。此项工作由课代表建议执行。
第五章 关于班级干部、课代表、小组长等违规的惩罚规定。下列情形应区别对待:
第16条 班级干部和普通学生在班级纪律面前一律平等。班级干部、课代表和小组长执行班级公务时,务必一视同仁、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一旦发现,严肃批评,必要时经班委会讨论表决予以罢免。
第17条 班主任首抓班干部违规情况;值勤干部首抓干部成员违规情况;学习委员首抓课代表违规情况;学习委员首抓小组长……以此类推,层层负责,逐级包干,遇到问题,容易查明责任。
第18条 班情督察员注意把握班级舆论,倾听群众呼声,督察班级干部和课代表以及小组长各项工作,发现情况及时反映。班情督察员不受班干领导,属独立体系。
第19条 设立班情班务公开举报制度,对于班级干部、课代表、小组长凳工作不负责者,举报一经查实,第1次提醒,第2次警告,第3次班会讨论,班委表决处理。
第20条 对于打击报复、疏远隔离、语言侮辱有举报反映之功学生的,一经查实,由家长领回家中反省。
第六章 关于班级卫生工作的惩罚规定。下列情形应区别对待:
第21条 卫生值日不能按时到位的,即早上不能提前10分钟以上到岗的,执行第一章第4条。
第22条 逃避1次平时卫生劳动者,及时弥补后,惩罚2日。连续逃避2次惩罚每次惩罚2日,并严肃批评。
第23条 逃避大扫除1次(含请假未许可)者,惩罚3日。
第24条 卫生值日粗心、不负责、不服从卫生委员分配工作者,早退者惩罚继续劳动数日,根据情节裁定。
第七章 关于请假制度的若干规定。下列情形应区别对待:
第25条 若突遇意外,确需请假一两节课,若班主任在,先向班主任请假后向纪律委员提交请假条。若班主任不在,先向班长请假,后向纪律委员提交请假条。请假必须提交请假条,纪律委员应如实记录,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具体情况。
第26条 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半天以上者,须经班主任同意,若不能到校请以短信、电话等方式提前申请,最好本人请假。回校后及时销假,生病的最好携带病例或家长说明。
第27条 若课堂发生特殊意外需紧急请假者,除向任课教师请假说明外,还应及时纪律委员说明。
第28条 地理课上课期间若临时需出去休息如厕等,无须请假,可轻手轻脚自行离开教室。
第29条 因遇事、生病、意外或者疏忽、故意等导致没有履行请假程序的,严肃批评,严重者公开鞠躬致歉。
第八章 关于班主任工作的惩罚规定。下列情形应区别对待:
第30条 若班主任私下暗示家长请客送礼,或者蓄意利用班主任身份谋取私利,请全体学生监督可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撤换。
第31条 若班主任处理班级事务不能秉公执行,不能一视同仁,偏心优秀生,冷落后进生,或者偏心班干部,冷落普通学生等,经班级学生认定,若大部分认可,经家长认同,则班主任会限期改正,或者自行辞职。
第32条 若班主任贪污班级财务以谋私利,学生可检举并向校领导反映。
第33条 班主任对于学生提出的合理化要求应该及时采纳,如果不能,班主任应反思改过,并拖地一周以上。
第34条 班主任若有不尊重任何一位学生家长的现象,自觉接受学生全体制定的惩罚。
第九章 关于班级奖励条例。奖励本着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群众、不重复享受原则,具体实施时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物质奖励资金来自班费和师生自发捐助。
第35条 优秀学生干部奖。对于总体认真负责,以班为家,服务大家,排忧解难,热心集体事物的学生干部,本着权利和义务对等,权责明确的原则,让干实事的班干部获得荣誉,内心得到安慰。此奖由学生选举为主,班主任建议为辅产生。
第36条 三好学生奖。三好学生们用好3支笔,第1支为自己书写美丽的人生画卷,第2支为班级出谋划策,贡献力量,第3支为同学答疑解惑,与同学共同进步,一起成长。
第37条 最佳课代表奖。奖励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量大、深受课任教师表扬的课代表。
第38条 最负责值班干部奖。奖励时特别提及其负责任的行为和态度。
第39条 最佳命题日记奖。对于命题日记写作文笔细腻、流畅、真实、有感情、有思想,能围绕班级事务,彰显特别要强、自尊、自爱、坚持不懈精神的,要特别奖励。
第40条 板报贡献专项奖。对于任劳任怨,精心策略,用心思考,板报设计富有特色的宣传委员和文娱委员以及其他同学要奖励,若板报获奖,则加大奖励力度。
第41条 最负责小组长奖。学习委员以及课代表投票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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