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2月14日讯(记者 王端鹏)寒假期间违规办学的学校处置情况引人关注。今天,省教育厅公布了各有关市教育局对阳信一中、莘县一中等12所违规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其中,阳信二中校长被免职。
根据有关规定,阳信县给予阳信一中校长岳金辉行政警告处分,免去阳信二中校长孙富强的职务;莘县给予莘县一中校长岳纪平、莘县实验高中校长吕丁学行政记过处分;高唐县给予高唐一中校长王兴无行政警告处分;济阳县分别给予济阳一中校长张端奎及分管副校长张东升行政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参加社会力量办学的5名在职教师张拥军、路来思、李连海、赵亮臣、董红取消2009年度评优资格、年度考核降低一个等次、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的处分;淄博市高新区给予淄博十一中校长乔秀波行政警告处分,淄博十一中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耿玉强、伊继明行政警告处分;淄博市博山区万杰朝阳学校董事会给予高中部校长孙学雷警告处分,给予阻挠检查的集团保安处负责人孙金峰记过处分;兖州市给予孔子学府校长张海晨行政警告处分,并派驻工作组监督学校进行整改;宁阳县给予宁阳四中校长王洪民行政警告处分,对宁阳四中总支书记周清、副校长贾存胜通报批评;陵县给予陵县一中校长陈志辉严重警告处分;庆云县给予庆云一中校长孙长忠行政记过处分。